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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1.抵押车小知识
2.抵押车小知识图片
3.抵押车小知识大全
4.抵押车小知识有哪些
5.抵押车小知识视频
6.了解抵押车
7.抵押车的正规手续有哪些
8.抵押车相关法律知识
9.抵押车的法律知识
10.抵押车是怎样的
1.抵押车小知识
我们的抵押车都是通过债权转让形式购买的,也就是说原车主把车子抵押给我们,到期还不了款,我们把债权卖给客户,也就相当于客户是债主,原车主欠客户的钱,谁敢抢债主呢,谁敢偷呢?手续有原车主抵押合同原件,原车主身份证复印件,原车行驶证原件,原车主抵押时候拍的视频,照片,转账记录,视频照片转账记录,只要其中有一个就没有问题,就可以证明是原车主本人抵押的,而且西北车世界所售的车辆都是可以签约债权转让协议的,全国车源销售,每个城市的车商都可以给签债权转让协议,买车的客户还担心什么呢?
2.抵押车小知识图片
案例警示抢抵押车的人都认为该车系别人购买的抵押车,……那些购买了抵押车的人本身就是贪便宜买的这些车,一旦被抢,他们多数也会因为车辆的归属问题不主动报案,有些报了案的,公安机关也会因为报案人不是车辆行驶证上登记的车主本人、产权人或者车辆归属关系复杂,将此事归为债务纠纷不立案侦查,因此他们觉得抢车这事是可以实施的。
3.抵押车小知识大全
结果,自己去抢,却进去了!请看案例: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刑 事 判 决 书(2017)沪0105刑初979号公诉机关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检察院被告人自报杨广春,男,1987年2月18日出生,汉族,户籍地安徽省。
4.抵押车小知识有哪些
辩护人李朝春,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辩护人王相文,北京炜衡(烟台)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人自报孙佳,男,1987年3月1日出生,汉族,户籍地江苏省淮安市,住上海市徐汇区辩护人郭东华,上海雄琴律师事务所律师。
5.抵押车小知识视频
被告人自报冯思恩,男,1987年9月16日出生,汉族,户籍地辽宁省辩护人方玲,系上海市长宁区法律援助中心依法指派的上海市君悦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人王闻闻,男,1987年9月11日出生,汉族,户籍地安徽省辩护人曾嵘,系上海市长宁区法律援助中心依法指派的上海慕轩律师事务所律师。
6.了解抵押车
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检察院以沪长检诉刑诉[2017]912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杨广春、孙佳、冯思恩、王闻闻犯抢劫罪,于2017年10月18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
7.抵押车的正规手续有哪些
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检察院指派副检察长郑利群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杨广春及其辩护人李朝春、王相文,被告人孙佳及其辩护人郭东华,被告人冯思恩及其辩护人方玲,被告人王闻闻及其辩护人曾嵘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检察院指控:2017年6月中旬,被告人杨广春、王闻闻至本市沪松公路上海宏辕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王闻闻按照杨广春的指使,将GPS定位系统安装在被害人马某某的奥迪轿车(牌号沪A9XXXX)尾部。
8.抵押车相关法律知识
同年6月17日至20日,被告人杨广春、孙佳、冯思恩、王闻闻多次在本市吴泾镇宝秀路如家快捷酒店预谋劫取被害人马某某的奥迪轿车,并进行分工同年6月21日晚上,杨广春、孙佳、冯思恩、王闻闻一同驱车至本市松江区九亭派出所附近,由杨广春用手机查看GPS显示的马某某奥迪轿车行驶轨迹,王闻闻驾驶奔驰轿车进行跟踪,同日23时50分许,王闻闻驾车跟踪马某某的奥迪轿车到本市天山西路协和路口,故意与马某某的奥迪轿车尾部发生轻微碰擦,并示意马某某停车处理事故,孙佳、冯思恩、王闻闻下车后,谎称已报警,让马某某在原地等待处理,后王闻闻驾驶奔驰轿车停在马某某的奥迪轿车前方堵住去路。
9.抵押车的法律知识
后孙佳见马某某准备用手机拨打报警电话,即冲上去威胁马某某,强行劫取马某某手中车钥匙和Iphone6手机一部(价值人民币1,033元)、Vivo手机一部(价值人民币633元),将车钥匙交给冯思恩,并与冯思恩一起坐进奥迪轿车内,马某某当场阻拦并拉住车门把手,冯思恩驾驶劫得的奥迪轿车(价值人民币130,640元)逃离现场,王闻闻也驾驶奔驰轿车与杨广春逃离现场。
10.抵押车是怎样的
2017年6月22日,被告人杨广春得知被害人马某某报案后,通知被告人冯思恩,并把奥迪轿车及两部手机运回本市归还马某某同年6月22日、6月29日,公安机关先后将被告人孙佳、王闻闻、冯思恩、杨广春抓获冯思恩到案后有立功表现。
为证明上述事实,公诉人当庭宣读出示了被害人马某某的陈述,证人龙某某的证言,调取证据通知书、调取证据清单、接受证据通知书、合同书、协议,被抢轿车、手机照片,监控视频及视听资料,上海市长宁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认定结论书,案发经过表格,沈阳市大东区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假释证明、十指指纹信息卡、情况说明、常住人口信息表等证据。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杨广春、孙佳、冯思恩、王闻闻抢劫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应当以抢劫罪追究刑事责任本案系共同犯罪被告人王闻闻系累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被告人冯思恩有立功表现,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杨广春、孙佳、冯思恩、王闻闻系坦白,可以从轻处罚。
被告人杨广春辩解称,其在作案过程中曾经给过人民币300元要求私了,其没有使用暴力,本案应定抢夺罪辩护人的辩护意见是,1、被告人杨广春等人的行为没有使用暴力的预谋,也没有使用暴力、威胁方法,而是趁被害人不备的方式夺取车钥匙将车开走,不符合抢劫罪的构成要件。
2、被告人主观恶性不大,系初犯,案发后有还车的行为,到案后有坦白,并取得被害人的谅解,有悔罪表现建议本案定性改为抢夺罪,并对被告人杨广春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被告人孙佳辩解称,其没有威胁被害人辩护人的辩护意见是,1、本案虽有言语威胁、但没有伤害被害人,应定抢夺罪。
2、被告人孙佳没有意识到是犯罪,是出于江湖义气3、到案后认罪态度好,如实供述事实,且系初犯被告人冯思恩辩解称,对指控罪名及事实无异议其在作案过程中表示过算了走吧,但是其他人没有听辩护人的辩护意见是,1、本案中四被告人预谋没有明确是抢劫车辆,抢夺手段明显,系被告人孙佳从被害人身后,趁被害人打110不备情况下,将手机和车钥匙夺走,本案应定抢夺罪。
2、被告人冯思恩与被害人不认识,不能辨别被害人的车辆,没有参与预谋,听从杨广春的指挥开车到外地,作用相对较小,系从犯3、被告人在案发后将车开回,取得被害人谅解被告人有立功表现,如实供述,且当庭自愿认罪建议从轻或减轻处罚,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缓刑。
被告人王闻闻辩解称,没有威胁过被害人,也没有撞过被害人的车辩护人的辩护意见是,1、本案中被害人的人身权利并没有受到侵害,应定抢夺罪2、被告人王闻闻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认罪态度好,有悔罪表现3、被告人主要负责开车等辅助性工作,应认定从犯。
4、被告人参与犯罪是为了帮助朋友,没有对被害人实施人身伤害,车辆和手机已归还,社会危害性和人身危险性不大经审理查明:2017年6月中旬,被告人杨广春、王闻闻至本市沪松公路上海宏辕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王闻闻按照杨广春的指使,将GPS定位系统安装在被害人马某某的奥迪轿车(牌号沪A9XXXX)尾部。
嗣后经被告人杨广春召集,被告人杨广春、孙佳、冯思恩、王闻闻在本市吴泾镇宝秀路如家快捷酒店预谋劫取被害人马某某的奥迪轿车,并进行分工同年6月21日晚上,杨广春、孙佳、冯思恩、王闻闻一同驱车至本市松江区九亭派出所附近,由杨广春用手机查看GPS显示的马某某奥迪轿车行驶轨迹,王闻闻驾驶奔驰轿车进行跟踪。
同日23时50分许,王闻闻驾车跟踪马某某的奥迪轿车到本市天山西路协和路口,与马某某的奥迪轿车尾部发生轻微碰擦,并示意马某某靠边停车处理事故孙佳、冯思恩、王闻闻下车假装查看车损情况,王闻闻谎称已报警,让马某某在原地等待处理。
期间杨广春让孙佳给被害人人民币300元私了,但被被害人拒绝,冯思恩对被害人挥拳和言语威胁后孙佳见马某某准备用手机拨打报警电话,即强行劫取马某某的车钥匙一把、Iphone6手机和Vivo手机各一部,并将车钥匙交给冯思恩,并与冯思恩一起坐进奥迪轿车内。
马某某当场阻拦并拉开驾驶室车门,冯思恩用力将门关上,在被害人将后车门拉开取走包后,由冯思恩驾驶劫得的奥迪轿车与孙佳逃离现场,王闻闻也驾驶奔驰轿车与杨广春逃离现场嗣后,杨广春、冯思恩驾驶劫得的奥迪轿车开往外地,途中杨广春返回上海,由冯思恩继续开往东北。
2017年6月22日,被告人杨广春得知被害人马某某报案后,通知被告人冯思恩将车开回,并与王闻闻一起接应,把奥迪轿车运回本市归还马某某,并将手机归还马某某同年6月22日、6月29日,公安机关先后将被告人孙佳、王闻闻、冯思恩、杨广春抓获。
冯思恩到案后协助公安机关抓获杨广春经鉴定,涉案奥迪轿车价值人民币130,640元,Iphone6手机一部价值人民币1,033元、Vivo手机一部价值人民币633元上述事实,有下列经当庭质证的证据予以证实:。
1、被害人马某某2017年6月22日的陈述,证实2017年6月21日近24时许,其开着牌号为沪A9XXXX的白色奥迪车开到协和路天山西路路口时被后面一辆黑色的奔驰车撞了一下,之后对方下来一名男子,让其下来打电话报警。
其下来看着对方打电话,对方男子打了电话报警,但是五分钟后警察还是没来,其就用自己手机打电话报警,在其准备报具体地址时,对方两名男子将其手上的手机和裤子口袋里的车钥匙强行拿走,一名男子上了车子右后座位,另一名男子上了驾驶员座位,其从左边后车门打开拿走了放在左后车座的包,之后对方就将车子开走了,对方的黑色奔驰车也一起开走了。
车子是从一个小额贷款公司买来的,这车是一个叫陈磊敏的上海人欠他们公司19万元钱抵押给公司的,该公司称陈磊敏未能偿还债务故将该车的债权关系转让给其其公司曾经的司机现在做车辆中介,其因为车辆质量原因没有买他的车,他可能怀恨在心就放过话说要让其在其他车行买的车消失,这人叫杨广春。
2017年6月24日的陈述,证实6月22日晚其朋友赵健熊给其打电话,称杨广春托人传话给他,说有人开着杨广春的奔驰车抢了其的奥迪车,杨广春本人还称没有参与抢车的事,现在杨广春在找那些人,让他们把车子给其送回来,还让其到公安机关撤案。
其通过GPS软件看了其车的位置,发现之前被屏蔽的信号恢复正常到6月24日早上,其发现车子已经到上海,临空派出所的高警官说车子在港建路XXX号附近其让朋友张报祥去看在其去那里的路上,接到一个号码为XXXXXXXXXXX的电话,说他是拖车师傅,让其到港建路XXX号取车。
后来其朋友张报祥发现了车子2017年7月11日陈述,证实其中一个胖子过来把其手上的手机和车钥匙抢下来,然后那个胖子和车边上的瘦子就开了其的车逃走了那个胖子当时就举起拳头,对其说“你不要动,要不我揍你”,然后就把钥匙抢过去了。
其看他们有备而来,人比其多,而且那个胖子还恶狠狠的,其也没多反抗,就马上开了后车门把包拿了出来2017年6月22日晚上,其去派出所做好笔录回到家,杨广春托朋友联系其说其的车在他这里,他可以把车送回来2、证人龙某某2017年7月10日的证言,证实牌号为沪A9XXXX的奥迪车是一辆质押车,2016年底老板的朋友陈明将债权连同车一起转让给其,2017年初其又将债权和车一起转让给了马某某,马某某给了公司十九万。
3、被告人杨广春2017年7月4日的供述,证实白色奥迪车是马某某的,这辆车是抵押车其在朋友圈看到他在其他人手里买了一辆抵押车我们几个商量了要把他的车抢来卖掉分钱因为其和王闻闻、冯思恩、孙佳都有买抵押车后来被偷走的经历,而且抵押车被盗就算是报警,民警也不管。
于是其就在网上订了个GPS设备,然后其和王闻闻到马某某在松江九亭的公司找到这辆车,王闻闻就把GPS装在车上过了两天,我们四个人在吴泾镇宝秀路如家酒店碰头,我们商量等一个合适的机会四人一起把车抢下来冯思恩说他有卖车的渠道,抢到后由他去卖掉,然后四人一起平分。
2017年6月21日下午,其向朋友借了一辆黑色奔驰车,四人由王闻闻开车,晚上通过GPS跟着这辆车一路开到天山西路协和路王闻闻驾驶我们的奔驰轿车撞了奥迪尾部一下,然后奥迪车和我们的车都驶过天山西路协和路路口靠边停下假装处理事故。
王闻闻和坐在副驾驶的冯思恩、孙佳都下车假装查看车损情况,王闻闻假装打电话给交警处理事故,然后就上车等了在等的过程中,他将奔驰车开到奥迪车前面冯思恩和孙佳还在车外面跟着马某某,然后孙佳问其事情怎么弄,其说算了不搞了,但是冯思恩和孙佳没听其的。
过了五六分钟,马某某看到警察没来就想用自己的手机叫交警,这时孙佳就动手把马某某的手机抢下来,冯思恩把车钥匙抢到手里然后他们两个就进了白色奥迪车,由冯思恩开车把车开走了马某某不知说了什么,开了后车门把一个包取了出来。
其和王闻闻开着奔驰跟在他们后面然后我们就开出上海市区往江苏走,开到太仓的沙溪服务区,约好车子是冯思恩开走的,等卖好钱了再联系我们分钱后来马某某通过朋友联系其让其把车送回来其知道事情已经败露了,就叫冯思恩把车子开回来,这时冯思恩已经在山东了,他说一个人开车不熟悉。
其和王闻闻就到了江苏盐城一个服务区等他冯思恩把车开过来以后,其就联系了一辆拖车把车送回上海还给车主后来我们三人听说孙佳被民警抓住了,我们害怕商量了一下决定去东北避一避,一起开车去了东北4、被告人冯思恩2017年7月3日的供述,证实2017年6月11日,其在大庆的时候,杨广春给其打电话,让其到上海一趟,其正好要到义乌去一趟,就在6月13日乘飞机到了上海,杨广春到机场接其到吴泾镇宝秀路如家宾馆里面,后面因为感冒吃药过敏,一直在宾馆休息。
直到2017年6月19日,杨广春给其打电话说他和王闻闻要去给一辆奥迪A5装一套定位系统,其问他为什么要给这车装定位系统,他说过两天叫其一起把这车开走,说这个车是质押车,是从他们公司出去的,其就答应他一起去抢这个车,因为其2015年在佳木斯也买过一辆奔驰的抵押车,买完后开到上海被抢了,警察说是经济纠纷不管了。
其还知道王闻闻在2016年也买过一辆抵押车,买了一个多月也被偷了,所以其觉得抵押车抢就抢了2017年6月20日,杨广春给其打电话,两人一起去镇江句容将一辆浙J牌照的黑色奔驰车开到上海第二天下午,杨广春和王闻闻开着这辆浙江牌照的黑色奔驰车到如家来找其。
后杨广春给孙佳打电话到宾馆里来商量具体怎么抢,四人就在宾馆里其房间商量怎么抢车商量是6月22日抢,孙佳说用车去撞那辆A5,等车主停下来后把他的手机和钥匙抢了,然后由其将车开到大庆先放着,杨广春还给了其人民币2,000元当抢完车开到大庆的费用。
因为车主认识杨广春,所以不能让他看到,王闻闻负责开奔驰车撞那辆奥迪A5,其和孙佳下车,孙佳将他的手机和钥匙抢了,然后把钥匙给其,其开着奥迪A5走杨广春和王闻闻说抢来的车以后找机会卖了,卖的钱大家平分21日晚上9时左右,杨广春又过来找其,说手机显示装了定位系统的那辆奥迪A5车动了,今天晚上就去抢车,杨广春又分别给王闻闻和孙佳打了电话,说好了去接他们一起抢车,杨广春就带着其开着那辆浙江牌照的黑色奔驰车先后到孙佳和王闻闻家里接上他们后,由王闻闻开车往定位显示的地方去……开到外环天山西路出口下来,王闻闻开着奔驰车撞了奥迪A5车后一下,A5车主没有停下来就开走了,开到天山西路外环下口的第一个红绿灯处,王闻闻下车走到前面停车等红灯的A5跟车主说我撞了你的车,前面过了红绿灯靠边停下来处理。
其看到王闻闻打了110,等了很长时间警察没有来,车主问了王闻闻怎么警察还没有来,这时其就走到驾驶员位置的车门处打开车门看了一下钥匙在车上,后来车主看到其打开车门就走了过来坐在A5的驾驶位置上,还拨打了110报警,其走到副驾驶位置上打开车门把一个放在副驾驶的包放在后座上坐了进去。
……其看到他报警了,就下车走到奔驰车上和王闻闻和杨广春说人家打110报警了,我们走吧,他们不同意这时候其心里有点害怕,就推了车主一下,挥了右拳和车主说,你报什么警,私了得了,你赶紧走吧车主没肯走孙佳在后面看到车主的手机和钥匙都在手上拿着,就从后面一把将车主的两个手机和钥匙抢了,把车钥匙给了其,其就上车发动了A5,抢完后孙佳上了副驾驶位置,车主过来将驾驶室的门打开,说“兄弟,别这样”,其没有理他,将驾驶室的门使劲关上,车主没办法了就开了其后面位置的车门,将放在后座上的一个包拿走,其就开着车跟着前面王闻闻开的奔驰车逃走了。
其开着奥迪A5车一直顺着天山西路开,开到一个桥下面左转停了下来,孙佳下车上了奔驰车,杨广春从奔驰车下来上了A5,杨广春把一个GPS信号屏蔽器插在了点烟口处,其上了高架转G15一直开,开到江苏的一个服务站处,杨广春就下车说他不去了,让其往大庆开。
其在快到大连的船上接到杨广春的电话,说车主报警了,警察立案了,他让我们把车子还回去,下船后其就马上买了返程的船票又把车子开上船往回赶,杨广春打电话给其说和王闻闻在江苏盐城大丰服务区等其,其开到大丰服务区后,杨广春和王闻闻找了一辆板车将车拉回上海,三人就走了。
2017年7月6日的供述,证实车抢来后由其先开到东北,杨广春去找买家把车卖掉,然后我们四个平分卖车的钱5、被告人孙佳2017年6月23日的供述,证实2017年6月16日左右,杨广春打电话给其说,他和冯思恩、王文(即王闻闻)商量好,想叫其一块去抢一辆白色奥迪A5,他当时和其说准备在要抢的车上装一套定位设备,这样车子就容易找,至于其他细节等过几天再约时间在宾馆见面后详谈。
到了第二天18时许,杨广春又给其打电话,说他和冯思恩、王文已经约好在吴泾镇宝秀路上的一家如家宾馆见面,让其一块过去,见面详细讨论作案细节其到了宾馆以后,发现他们三个人都已经到了杨广春告诉我们他已经在目标车辆上装好了GPS定位设备,然后我们经过一番讨论,一致认为该车系别人购买的抵押车,……那些购买了抵押车的人本身就是贪便宜买的这些车,一旦被抢,他们多数也会因为车辆的归属问题不主动报案,有些报了案的,公安机关也会因为报案人不是车辆行驶证上登记的车主本人、产权人或者车辆归属关系复杂,将此事归为债务纠纷不立案侦查,因此我们觉得抢车这事是可以实施的。
于是大家决定,由杨广春负责通过GPS定位设备监视该车行踪,选择合适机会后,召集大家动手实施抢劫说好抢劫得手后,把车卖了,四人平分6月20日,杨广春打电话给其说冯思恩急着回东北了,所以21日一定要动手……让其第二天一定请好假,随时待命准备动手,其就答应他了。
……21日22时许,当时其已经在家里睡觉了,接到杨广春电话,说让其出门去吃宵夜,刚到小区门口,杨广春就开着那辆浙江牌照的黑色奔驰车带着冯思恩到了,其上车后发现,开车的是杨广春,冯思恩坐在副驾驶位置,其就坐在副驾驶后侧,他们告诉其目标动了,还有动手的机会,他们马上去接王文。
……到王文住的小区接上王文后,杨广春让王文开车,自己坐到了驾驶员位置的后面我们在一个派出所的门口发现了要抢的奥迪A5,在门口等了半个小时,看到驾驶员一个人独自驾车离开派出所,于是就跟着他继续开,寻找作案机会,我们跟着目标车辆从外环天山西路出口下高架,在出口处转圈的地方,王文开车撞了一下A5的右后方,但A5没有停,我们就继续跟在A5后面开,正巧遇到前方一个路口红灯,我们就停在A5后面,王文下车跑到A5驾驶员位置旁和驾驶员说两车相撞了,让他过路口后靠边处理事故,对方驾驶员也同意了,等两车靠边停稳后,王文、冯思恩、其先后下了奔驰车,王文假装用自己的手机打了110报警电话,然后想趁驾驶员等警察来的这个时间段,伺机抢走驾驶员的手机和车钥匙,然后驾车逃逸。
……冯思恩先打开驾驶员的车门往里面观察了一下车辆钥匙情况,然后又来到副驾驶车门位置打开车门坐了进去,这时A5驾驶员也有点警觉打开驾驶室的车门坐了进去,过了一会儿两人都出来后其看到驾驶员把钥匙拔出,关上车门上了锁。
锁上车门后驾驶员可能觉得警察怎么这么长时间没有来,就用自己的手机打了报警电话,其看到冯思恩走了过去左手拎着驾驶员的衣领,右手作出挥拳的动作,嘴里说:“要怎么样,我就揍你”,然后其看两人分开后,驾驶员左手拿着两个手机,其就从他身后上前用右手一把抢过了驾驶员左手拿的两个手机,冯思恩则抢了驾驶员右手拿着的车钥匙并钻进了A5的驾驶位置,其也马上钻进副驾驶位置准备开车逃逸。
驾驶员见我们将车抢走要逃,就上前拉开驾驶室的车门,冯思恩大叫了一声“起开”,也就是滚开的意思,驾驶员说“有话好好说”,冯思恩一把将车门关上,驾驶员看没法阻拦我们抢车逃走,就连忙打开驾驶员后面位置的车门将一个包拿走,我们就开车跟上前面的奔驰车逃走了。
我们开着车沿着天山西路由东向西逃逸,开到中环左转后我们靠边停了下来,其从A5上下车坐上奔驰车,杨广春从奔驰车上下来坐上A5后和冯思恩就开车走了王文就开奔驰车带着其准备送其回家杨广春打电话给王文让我们去沙溪服务站接他,我们就赶到太仓沙溪服务站接了杨广春后回到上海将我送到家里后他们就走了。
2017年7月6日孙佳的供述,证实冯思恩说他有卖抵押车的渠道,就把抢来的车交给他去卖掉我们等他消息,平分这些钱……6月22日下午,杨广春打电话过来说出事了,但是叫其不用担心,他会处理好的当天晚上,其就在家里被民警抓获了。
2017年8月21日孙佳的供述,证实其上去从车主手里抢下了手机和车钥匙,车主也不知道怎么回事,看我们人多就没有怎么反抗,其马上将车钥匙交给冯思恩,冯思恩上了奥迪车发动车子,其也上了车开车跑了车主拉了一下驾驶室的门,没拉开,然后急忙打开车后门拿了一个包下来,然后我们就跑了。
6、被告人王闻闻2017年6月29日的供述,证实其主要负责驾驶,杨广春负责指挥,孙佳、冯思恩负责具体实施抢劫9月11日的供述,证实2017年6月底,杨广春打电话给其说找到了辆抵押车,可以作为抢抵押车的目标,他叫其一起去装个GPS,其就跟他去了,安装在了奥迪车尾部的中间部位。
过了两天,杨广春在吴泾镇的一家如家快捷酒店里面开了一间房间,叫我们一起去碰头商量抢车的事情其、孙佳、冯思恩就去了杨广春和冯思恩都有过抵押车被抢被偷的经历,说是抵押车因为产权不明,一般车主都不会报案,就算报案,民警也会因为产权不明不会管。
然后,就让其当天负责开车,冯思恩和孙佳去抢抢来的车由冯思恩开到东北去处理2017年6月21日晚上,杨广春打电话给其,让其帮忙开车,他们要去抢那辆奥迪车了然后,他开车到其闵行住处接其,杨广春当时开着黑色的奔驰车,孙佳和冯思恩已经在车上了。
然后,过了一会儿,就换成其开车后来我们根据杨广春手机上的GPS定位,跟上了那辆奥迪车,从嘉闵高架到外环线,从外环线天山西路出口下来,来到天山路协和路路口,遇到红绿灯停下杨广春就叫其下车假装说撞到他车尾了,叫他靠边停车,其就下车,去敲了他的车窗,对车主说其撞了他车尾,要他配合进保。
然后我们就过了红绿灯后靠边停下然后其下车假装看了看车尾,假装打电话报警然后,其就上了奔驰车过了一会,其因为怕路口的拍照拍其违章停车,就把黑色的奔驰车往前开了一点,又过了一会,孙佳和冯思恩就上去抢了孙佳把车钥匙和手机抢下来以后,把车钥匙给了冯思恩,冯思恩就上车开车,孙佳也上了白色奥迪,他们两个开车逃跑了,然后其也开车跑了。
这个过程中,孙佳和冯思恩没有打车主我们上高架之前,杨广春下车,上了白色奥迪车,孙佳下来上了其开的奔驰车,然后杨广春和冯思恩开车走了其和孙佳开车回闵行了过了一段时间,杨广春打电话给其叫其去太仓的沙溪服务区接他,其就和孙佳一起去太仓把杨广春接了回来。
然后我们就回家了2017年6月22日,杨广春打电话给其和孙佳说出事了,警察找到他了,我们要把车还给车主第二天,其和杨广春一起去了大丰服务区,和冯思恩碰头,杨广春叫了辆拖车把白色奥迪车拖回上海还给车主后来我们就一起去了东北,后来有一天看到冯思恩吸毒,觉得不能和他在一起,我们三个就分开了。
在开车回来的路上,遇到了民警查身份,其就报了真实的身份,被民警抓了7、调取证据通知书、调取证据清单、接受证据通知书、机动车辆抵押借款合同书、委托协议、质押债权转让及质押车辆交接免责协议、借条、收条,全国机动车/驾驶人信息资源库及公安机关关于被抢车辆权利归属的说明,证实该车辆系陈磊敏于2012年7月购买,后陈磊敏借款人民币19万元并将该车辆质押给陈明,后陈明将19万元债权及本车的质权转让给帝杰名车会,后帝杰名车会以人民币19万元将债权将本车质权转让给了马某某。
被害人马某某于2017年5月8日接收龙某某(帝杰名车会业务员)交与的车辆牌号为沪A9XXXX的白色奥迪牌A5型轿车至案发,该车的实际占有人为被害人马某某现该奥迪车扣押在案8、被抢轿车、手机照片,证实被抢车辆牌号为沪A9XXXX的白色奥迪牌A5型轿车,车架号为WAU8FD8T0CA034507。
9、监控视频及视听资料,证实车辆被抢现场情况10、上海市长宁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认定结论书,证实涉案车辆价值人民币130,640元,涉案Iphone6手机价值人民币1,033元,涉案Vivo手机价值人民币633元。
11、案发经过表格、抓获经过,证实2017年6月22日,被告人孙佳在本市龙吴路XXX弄XXX号XXX室被抓获2017年6月29日6时许,沈阳市五里河派出所接沈河分局东陵检查站移交网上逃犯王闻闻2017年6月29日15时许,哈尔滨市公安局南岗分局刑事侦查二大队大案中队侦查员经工作,在哈尔滨市阿城区清真寺小区3号楼2单元101室将涉嫌抢劫的网上逃犯冯思恩抓获,后根据冯思恩的交代,冯思恩致电杨广春使其前来,于当日18时许,在阿城区上京华府小区26栋5单元副101室将杨广春抓获。
12、沈阳市大东区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十指指纹信息卡,证实被告人冯思恩在2008年6月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被告人冯思恩2015年9月29日因犯贩卖毒品罪被判处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假释证明、十指指纹信息卡,证实被告人王闻闻在2011年9月因聚众斗殴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2013年3月22日被决定假释,刑满日期为2013年11月7日13、情况说明、常住人口基本信息,证实各被告人的身份情况。
14、被害人马某某出具的谅解书,证实其对于杨广春等人的行为表示谅解本院认为,被告人杨广春、孙佳、冯思恩、王闻闻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暴力胁迫等方法当场劫取公民财物,且数额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抢劫罪,依法应予惩处。
公诉机关的指控,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成立本案系共同犯罪被告人王闻闻因故意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系累犯,依法从重处罚;被告人冯思恩有犯罪前科,酌情从重处罚。
被告人杨广春、孙佳、冯思恩、王闻闻到案后均如实供述,依法从轻处罚,被告人冯思恩有立功表现,依法从轻处罚本案赃物已追缴,被害人对被告人杨广春等人表示谅解,酌情从轻处罚根据上述理由,辩护人关于对被告人杨广春、孙佳、冯思恩、王闻闻从轻处罚的辩护意见,本院予以采纳。
关于本案争议焦点,本院评判如下:一、关于本案的定性是抢劫罪还是抢夺罪?本案中抢被害人车辆,事先杨广春指使王闻闻安装跟踪被害人车辆的GPS,四名被告人共同预谋,事中杨广春有在车内用手机跟踪被害人车辆的行为,王闻闻有制造车祸并假报警的行为,冯思恩有挥拳和言语威胁的行为,孙佳有强行夺取被害人随身携带的钥匙和手机的行为,尤其是在被害人发现被抢后予以反抗并拉车门时,冯思恩仍用力关上车门后驾车逃离。
综合本案来看,被告人等并非趁被害人不备之机公然夺取,而是故意制造车祸导致被害人在深夜面对多人的特殊情境下为自身安全不敢多作反抗,构成对被害人的暴力、胁迫而被害人出具的谅解书中关于“期间他们没有对我实施暴力也没有说过威胁我的话”的内容与被害人此某的陈述和被告人的供述均相悖,不予采信。
因此,四名被告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事先预谋抢车并销赃、事中深夜跟踪制造车祸并言语威胁、强行夺取手机、车辆、事后驾车逃离的行为不仅严重侵犯了被害人的财产权利也侵犯了被害人的人身权利,符合抢劫罪的构成要件,依法应当认定抢劫罪。
被告人、辩护人的上述辩护意见不予采纳二、关于本案是否可区分主从犯?从相关证据来看,本案中杨广春起意并物色目标,指使王闻闻安装GPS,并纠集冯思恩、孙佳、王闻闻等人共同商议,准备作案车辆,在抢劫过程中利用GPS跟踪被害人车辆,得手后与冯思恩驾赃车到外地,事后与冯思恩、王闻闻等人将车辆归还被害人,在共同犯罪中所起作用较为明显,可以认定为主犯;其余三名被告人虽均共同参与犯罪并起不同作用,但与被告人杨广春相比较,作用相对较轻,可以认定为从犯,并减轻处罚。
辩护人关于被告人冯思恩、王闻闻系从犯的辩护意见予以采纳根据本案的犯罪事实、性质和情节,不宜适用缓刑,辩护人关于对被告人杨广春、冯思恩适用缓刑的辩护意见不予以采纳综上,对被告人杨广春从轻处罚,对被告人孙佳、冯思恩、王闻闻分别减轻处罚。
为维护社会治安管理秩序,保护公民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不受侵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四款、第二十七条、第六十五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第六十八条、第五十三条、第六十四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一、被告人杨广春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7年6月29日起至2027年6月28日止罚金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第二日起一个月内向本院缴纳完毕。
)二、被告人孙佳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八千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7年6月22日起至2025年6月21日止罚金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第二日起一个月内向本院缴纳完毕。
)三、被告人冯思恩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八千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7年6月29日起至2025年6月28日止罚金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第二日起一个月内向本院缴纳完毕。
)四、被告人王闻闻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九千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7年6月29日起至2025年12月28日止罚金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第二日起一个月内向本院缴纳完毕。
)五、扣押在案的奥迪轿车一部、手机二部(已发还)发还被害人马某某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一份。
审 判 长 钱晓峰人民陪审员 葛绍明人民陪审员 施玉妹二〇一八年一月十七日书 记 员 朱蔡英附:相关法律条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七)持枪抢劫的;(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第二十五条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第二十六条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第二十七条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第六十五条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第六十七条……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第六十八条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第五十三条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
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第六十四条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
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我是西北车世界,我每天给大家分享抵押车小知识,喜欢抵押车的就关注我。举报/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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